本會會址搬遷至重慶南路一段121號8樓之6,辦公室由李力群理事長免費提供,不收取任何費用。
中華民國92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北譯會字第23020號
主 旨:謹對「英文以外其他外國語文譯本之公証認證作業程序」
提供建議,懇請 貴院考量惠予採納。
說 明:一、依公證法施行細則第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英文以
外其他外文文件,檢具中文原文或中文翻譯本及請求
人出具保證翻譯正確之書面,送請公證人認證。」
因現階段各地方法院及其所屬民間公證人少有通曉英
文以外之各國外語能力,所以無法審查送交公証的英
文以外其他語文文件之翻譯是否正確,而外交部目前
也僅認證公證人簽章,導致一般民眾自行翻譯之文件
因品質良莠不齊,經公證人及外交部認證後,經常有
因為文意不符而遭各國駐台機構拒絕驗證而退件的情
形發生而有損我國公證人及外交部之國際公信力。
二、建請司法院修法,明定送交公證人認證之英文以外外
文翻譯文件,得由具備翻譯公會會員資格之翻譯公司
(社)翻譯簽章,並經該翻譯公會審核簽章後,再由公
證人進行認證,以確認該文件之翻譯正確。
三、前述方法,經由譯者、專業社團,及政府共同參與,
為國家國際化的目標盡心盡力。
正本:司法院民事廳
副本:司法院
主旨:建請 貴處辦理翻譯服務採購案時,除視之為商業行為,亦
能兼顧其學術性.換言之,重視其翻譯品質,而非單以價
格為決標標準。
說明:1.「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建置內外部雙語環境設施之翻譯服
務」集中採購案,於民國92年5月14日上午10時以招標
方式進行,投標廠商中有以極不合理低價競標者(據悉此
次競標價每個中文字翻譯英文費用在○.495元與○.
595元台幣之間,此價格低得離譜因為尚不足以支付外
籍人士的校正費用行情每字以1元台幣計算),勢將滋生
兩種後果:(1)違反商業行為:得標者在經濟上無所收益
甚至虧本,終將不能如期交稿;(2)翻譯品質浮濫:影響
政府形象。
2.為維持優良翻譯品質,建請 貴處能採取中央研究院施行
的有酬「試譯制度」,在網路上先行試譯,認定合乎水
準數家後,即邀請公開投標。
此次貴處既已招標於先,不妨將試譯施行於後,認定某
幾家投標廠商之試稿合乎要求,即以其已杸標之最低價
者為得標者.如認為此一方式此次窒礙難行,則建請 貴
處能參酌其他政府機關的招標案,佐例近年來的標案
如:環保署、農委會、法務部、智慧財產局等,其每個
標案皆先以翻譯品質及譯員的學經歷背景做為主要依
據,價格僅最小考量。
檢附「法務部調查局」及「農委會」的「英譯招標案評
分表」供 貴處參考,其決標的單價亦都至少在每字2.0元
台幣以上,環保署的單價甚至高達8.0元台幣以上。
3.至於一般制式文件,自不必試譯,貴處能參酌市場一般合
理行情,酌視白領階級工作量的一般待遇,約為一字1.7
元台幣左右,據此公開招標,惟參與競標者應以從事翻譯
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為合格。
4.本會成立十餘年來擁有會員50餘家,資深者有超過35年以
上之經驗,分支機構遍及全省及海外,專業、特約從業人
員不下數千,並堅持以」專業、權威、公信「為努力不懈
的理念,若 貴處對翻譯稿、件有所疑慮,本會當樂於協
助。
5、隨文檢附此次以低價提供翻譯服務廠商之最近譯稿,其品
質水準當可確認其之所以如此低價之原因(附件:「英譯招
標案評分表」、「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譯文。
該處人員表示,低價格不等於低品質,但仍將本會建議列入爾後採購案之參考。
我認為,從事翻譯工作的人了不起,投身到翻譯社工作的人,更是了不起。為什麼?請先讀我這篇小文章。
有人說,金錢萬能,遇到愛情則無能;又有人說,電腦功能大焉哉,可不能用作整篇文章的翻譯。前一句話,似乎仍有其商榷性在,因為所謂愛情,乃是一種最融洽的兩性關係,藉金錢能獲得兩性關係,是不爭之事實;既有兩性關係存在,日久生情,進而發展為愛情,也非絕不可能或絕無其事。後一句話,我認為大有其道理,電腦功能特大特多,遇到整篇文章,則沒轍。
又有人以為,能創作的人,可能也會翻譯;而常常翻譯的人,則不能創作了。言下之意,幹翻譯的人幹久了,自己便失去了主見,文思大減,脖子上的腦袋,成了電視機的映像管,全是聽別人的了。實際上,我們雖不強調翻譯比創作難,郤也不能斷定翻譯比創作容易。翻譯的人不僅要有至少兩種文字素養,兩國文學素養,還要有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無所不知無所不曉的豊富常識。創作可以囿限於自己所知曉的範圍內下功夫,翻譯則一切由不得己。我國自古以來,在創作有成就的人,可說是多如過江之鯽,但是能夠被稱為翻譯家的人,怕只是寥若晨星。翻譯之難,有「一名之立,旬日踟躇」的話,比起那「騎驢衝太尹」,或「僧推月下門」,更顯得費時費力得多。翻譯道上頂尖人物嚴幾道說過,「譯事三難信雅達,求其信已大難矣。」創作難,翻譯尤難。創作是運用自己腦袋,翻譯乃是揣摸別人腦袋以運用自己腦袋。有人說,翻譯也是一種創作,好的翻譯更是「再創作」,想來就是這個道理。創作靠靈感,靈感至,下筆千言,倚馬可待。王勃在《滕王閣序》中的名句:「落霞與孤騖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乃杯酒間的佳構;而曹子建的七步成章,更是不旋踵的事。在中外文學史上,尚難發現有一篇上乘的翻譯作品,是一蹴而就。
恰似電腦翻譯而不是人腦翻譯的例子也有,把高雄市的愛河譯成Ai River便毫無靈氣可言,如果第一位英譯愛河的人,曾經讀過美國現代詩人馬斯脫(Edgarree Masters)的詩句And by Spoon River Getting Many Shells,何不揀出這個現成的 Spoon River,有人味,又美又妥貼的譯名呢!《孔雀東南飛》首次英譯是用作博士論文的,主持口試的法國漢學家問:「孔雀為何飛向東南?」這位準博士脫口而應:「奈何西北寒!」這當然不關翻譯正題,可也算是靈感之作。有人主張,第一位把專有名詞譯左了的人,簡直該打兩次屁股,何以故?一是打給外國讀者看,一是打給本國讀者聽。在美國紐約的Empire State Building(帝國大廈),較服貼的中譯應該是「皇州大廈」,State 是國也是州,Empire State 本是紐約的別名。想想看,洋人把上海譯成Shanghai,原是上海話的發音,最早喊出shanghai是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在今日而當時為蠻荒之地的外灘和南京東路上,常有當地人被洋人擄去做工,甚至被拐上洋輪輸外當苦力的事兒發生,而每當被擄被拐時,無辜百姓則高呼shanghai,因而Shamghai是上海的英譯,而shanghai乃被擄被拐之意。還有上海的簡稱為滬,英(音)譯絕不是who,那不把洋人who迷糊才怪。上海人對「弄」的發音,原是lane的中譯,上海最早的一條街是在英租界的Park Lane 中譯「公園弄」,就是今天外灘旁的南京東路,1999年十月一日起,被啟用為徒步區。
譯文再「信」,也不會是原文的百分百。所以說,一篇好的翻譯文章,是把信雅達揉和成一體,再以自己的文字予以形象化。如果把創作比方為繪畫,翻譯則如攝影。前者取材雖一,而其作品則因人因地、因時因境而異,而千變萬化;後者的取景、焦距、光源等儘管有所不同,但其實體為一,絕不會把人物拍成狗貓,或把沙漠拍成森林。攝影絕無可能取代繪畫地位,繪畫是藝術,攝影也是藝術;翻譯的表達能力也同樣需要創作,所不同的乃是創作的素材來自自己,翻譯的素材來自他人。
不常翻譯的人,尤其是來到翻譯社的客人,他們以為:翻譯文學作品是藝術,其需要的文字技巧並不遜於創作,而一般應用文件則只要翻譯得四平八穩,工工整整就行,滿紙匠氣,鮮有藝術可言,事實上卻大謬特謬!在下曾譯過一篇代理商的契約,原(英)文中有一條,從頭到尾是一個句子,著實化了我一天半的時間,比起寫一篇三千字的散文要吃力的多。但是因此而領略到「譯著」過程中的其中真味,自得其樂的感受,真也是如人飲水,如醉如痴。翻譯不是一件討好的工作(thankless job),卻是一件極有成就感(a sense of fulfillment)的工作。
翻譯的妙處,不僅可以較量你的譯出文字(target language)的功力,對你原文(source language)程度也可以立見分曉。我常想,國內的各種考試,包括翻譯師考照,中外文何不一併考試,只要來兩篇短文翻譯,就可以很快評分了。
台北市的翻譯社(公司)兩年前尚有百家左右,至今活存率不及六成,這種情況我認為不足為慮,到明年,有理由預測可能還要少些,但是營業額的總和卻仍將持續成長,大環境的經濟雖然不景氣,地區與地區間的文字流通需要的翻譯量不會因之而減少。尤其是當本世紀二十年代開始,中文的使用、普遍,和流行,將會凌駕英文之上。我希望我們在翻譯社工作多年的朋友們,要忍耐這短時期的寂寞,努力充實自己,不僅外文要求精進,更要在中文的運用技巧上加把勁。成師成匠,亦師亦匠,或終生為匠,端在你我在獨處時之學習與修為。我建議,有些單打獨鬥的個體戶的會員們,不妨幾家聯盟,各獻所長,更新設備,在網路上開拓商機。祝福會員先進們,更上層樓。
附記:本文除第一段及最後一段乃臨時撰寫,全文乃部分摘錄自拙著《淺談翻譯》,該稿曾先後發表於台北的《翻譯天地》月刊,及韓國翻譯家協會發行之《翻譯季刊》。
本會於元月5日舉辦木柵樟山寺聯誼活動,參加者均獲理事長捐贈之紀念品,中午於政大粵式海鮮餐廳聚餐,熱心的楊昭國、盧榮輝、趙元孫、陳幼麟公證人提供精美禮物供大家摸彩。
8月22日,本會理事長、李大中理事、劉常務監事、周韻蘋小姐、吳麗霞小姐在周立委雅淑安排下,再度與司法院陳編審、施科長針對新公證法中之相關問題進行協商,經熱烈討論後,陳編審總結出以下意見:
1新公證法第125條不合理,外文文件公證人不要審,正確且收費合
理。
2.公證費用可否以命令減少1/2,比照外交部收費250元。
3.公證人不能球員兼裁判,翻譯文件。
4.文件經公證人審核後發現錯誤,公證人不能再收費。
5.在法院公證處發送民意調查表給民眾填,看他們普遍需求為何。
上述結論以提報司法院民事廳,並獲得楊廳長之重視,民事廳將擇日召開會議研討。.
一、何謂線上翻譯
以電子商務之方式提供翻譯服務謂之。
1.以翻譯軟體直接在網站上進行翻譯。
2.以“翻譯服務流程軟體”將翻譯服務之流程搬上網站,讓客戶可以在線上下單、取件。
前者因翻譯軟體尚未成熟,無法提供品質翻譯,線上翻譯主要指第2種。
二、設立要件
1.必須有網址。
2.必須有網站(網站有許多網頁組成)。
3.網站必須有“翻譯服務流程軟體”,供客戶下單並取得服務。
4.讓客戶知道網址。
三、功能
(一)客戶方面
1.可透過網路在線上直接下單。
2.可直接線上傳件、線上取件,節省往返翻譯社送、取件成本。
3.可隨時透過網路查知訂單執行狀況。
(二)翻譯社方面
1.原文稿由翻譯社通知譯者直接從網站下載,送件較傳統之郵寄、傳真或E-mail方式便捷。
2.安裝線上徵才介面軟體後,翻譯社可在線上直接徵才。
3.可分類搜尋譯者。
4.可做譯者之薪資管理。
(三)譯者方面
1.可直接在線上傳件、取件。
2.可透過線上徵才介面軟體向翻譯社應徵。
四、優點
(一)推動翻譯業務國際化
網路無國界遍及全世界,世界任何時間、地點、任何人,只要他可以上網,知道你的網址,皆可使用你網站所提供的服務,你可透過登錄國外網站、搜尋引擎方式拓展國外客戶群,並可從美國接件交給大陸譯者翻譯。
(二)開拓客源
客戶可直接在線上下單、傳件,無需於上班時間內親自送件至翻譯社,故可於下班時間爭取到習慣網路之客戶群。
(三)降低成本
提昇效率與降低溝通成本。
(四)提昇服務
提供客戶個人化服務(客戶擁有個人網頁)。
(五)提昇企業形象
六、缺點
(一)網路若斷線,影響營運。
(二)必需學習適應網路作業流程。
(三)必須投資一建置費。
七、環境限制
(一)上網人口不夠普及。
六、估計投入費用
(一)主要投入費用
模式 | 軟硬體平台 | 服務流程軟體 | 資訊人員 | 設定費 | 租用費(每月) | 建置期間 | 備註 |
自行建構 | 約10萬 | 月薪約4~5萬 | 約1年 | 需聘資訊人員設計服務流程軟體 | |||
外包建構 | 約10~50萬 | 半年~1年 | |||||
租賃 | 5,000元 |
英文版:約5000元 中文版:約5000元 中英文版:約7000元 |
7~15天 |
(二)其他相關費用
1.網址年費:2,000元/二年。
2.寬頻網路:(ADSL or Cable Modem):1,200元/月。
(三)廣告費用
若要將網站登錄在全球搜尋引擎,約需負擔下列費用:
1.登錄在450個國外網站約7,000元/年 。
2.登錄在 1,600個國外網站約20,000元/年 。
(四)線上信用卡付款因涉及證府認證問題,費用需另行估算。
九、結論
隨著客觀環境改變,傳統小型翻譯仲介經營模式及殺價競爭之經營理念,已壓迫會員生存空間,如何突破此一困境,實有賴各會員多加思考,線上翻譯可提供另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