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翻譯公會 - 活動報導 | 2011-07-01 | 人氣:2572
本次座談會於7月1日舉辦,活動內容依序為社會局江綺雯局長致詞表、台北地院檢察官林達講授「人民團體應該了解的法律知識」、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簡報及參訪、忠順社區導覽。
江局長致詞時表示,從上任以後,社會局要做平價住宅、給予中低收入戶福利、無限上網、身心障礙者功能鑑定、全市獨居老人普查等多項變革,工作非常忙碌,歡迎大家協助。
接著林檢察官簡介法律3大體系:
(1)民事庭:告財產、損害賠償、工程糾紛、離婚、撫養、親子權監護等,原告為主張的那一方,被告為相對的一方。
(2)刑事庭:被害人去警察局報案或至地檢署按鈴申告,檢察官開始啟動偵辦,檢察官變原告,被害人為證人身份,被告會請律師。
(3)行政法院:比如住家被報違建可向該院申訴
林檢察官並以案例方式研習相關法律,相關案例請詳附檔。
下午參訪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忠順社區導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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