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務局及各駐外館處自6月1日起採用「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取代文件證明專用驗證貼紙辦理文件證明業務,經本會會員反映有易散落、折損、不易影印、徒增民眾負擔等缺點,本會致函該局,該局同意與本會召開座談會晤談改善。
若您欲參與本次座談會,請於8月5日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告知本會。
若您有任何意見要透過本會反映,亦請於8月5日前告知本會,並檢附相關證明影本。
召開會議地點: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詳細時間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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