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本會會員反映,其客戶「登X設計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4X號4樓之4,統一編號:23456XXX),於7月間委託本會會員代翻該公司籌辦之「2000年台北海報展」,並請會員將發票開立「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寄交該公司轉請該協會付款。後該會員代為服務並於7月底、8月底分別將當月發票寄交該公司,迄無下文。9月間該公司又送稿件委託會員翻譯,會員請該公司先結清7、8月份款項,該公司表示將儘速洽請〝美協〞付款,因其對會員翻譯品質極為信賴,仍請繼續協助,以便該案順利進行。該會員爰繼續協助,9月底再將支票寄往該公司後仍無音訊。10月間與該公司負責人徐徐小姐聯繫,其辯稱該費用應由〝美協〞支付,與該公司無關,該公司僅居間聯繫,該會員不得不告以「倘三日內不付款,將委託討債公司處理」,該公司方於10月24日將7、8月份費用結清(積欠4個月)。12月中旬登泰公司再度電請該會員代為翻譯,該會員以「貴公司9、10月份費用未結清,付款情形不良,且缺乏誠意,本社拒絕服務」等語回應,該公司才於12月15日請美協將款項結清(積欠三個月)。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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