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會議於10月14日舉辦,由教育部文教處處長張欽盛主持,討論議題為「建立國家翻譯人才評鑑標準」執行報告內容及辦理翻譯人才能力評定考試事宜,理事長代表本公會出席本次會議,並提供寶貴建議。本次會議達成以下之決議:
(一)辦理方式:
先辦理中英翻譯基本能力檢定(其他語文另依需求再議),分成筆譯(中翻英、英翻中)及口譯(雙向)。
(二)報考資格:
原則筆譯可不限,口譯可採資格限定。
(三)預定辦理時程:
95/12擬定要點草案;96/2考試大綱;96/5公告考試日期;96/11筆譯考試;96/12頒發證書。口譯考試方式及日期另行商訂。
(四)承辦單位:
師大擬訂要點草案、考試大綱,並編列相關經費。國立編譯館辦理委託研究、評分機制。財團法人語言測驗訓練中心或其他機構辦理考試試務工作及施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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