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研考會為建立我國翻譯人員專業制定,函請本公會就有關翻譯人員專業資格認定與翻譯文件公信力等所附議題提供意見,理事長提供意見如下:
1.請問是否贊同訂定「翻譯師法」(或證照制度專法),理由為何?
意見:不贊同,因翻譯的領域極廣,且專業化科目不易歸類,但是若牽涉具有公信力文件,可優先考慮翻譯師或證照制度方法。
2.如贊同訂定「翻譯師法」(或證照制度專法),主管機關為何?理由為何?
意見:無。
3.如不贊同訂定「翻譯師法」(或證照制度專法),應如何規範翻譯品質及翻譯文件公信力?
意見:可由國立編譯館訂立「建立台灣翻譯人才評鑑制度」來網羅績優人才,提供給政府有關單位、企業界、學校等機構參考錄用聘請,來取代「翻譯師法」更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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