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講習活動主題為「從職業團體修法趨勢看商業團體會務運作與會員服務」,於11月30日下午14時,假台北福華大飯店舉辦,由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主辦,並邀請該會會務發展委員會委員、前內政部職業團體科專員蔡本源先生講解。
蔡委員就職業團體之法人定位、為何要取強制入會、行政院版修正條文第9條內容等問題,提出個人看法,蔡委員強調,商業團體強制入會規定,目的是集合同業力量,保障同業利益,未入會者得到相同利益卻不繳納會費,是不當得利,對其罰鍰已是最低度處罰標準,並沒有過當,過當的是專門執業團體,例如律師公會規定律師不加入公會不能執業,違反憲法保障工作權。
蔡委員並提出職業團體一直存在5大問題。
講習會詳細內容請詳閱附檔(2011年商業團體會務工作講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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