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討會於11 月18 日舉行,主辦單位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研討會依序為專題演講、翻譯論壇及綜合座談等3個階段,除邀請Dr. Valerie Pellatt(英國新堡大學現代語言學院)、黃友義副總裁(中國國際出版集團)及林慶隆主任(國家教育研究院編譯發展中心)專題演講外,並敬邀約產、官、學界相關代表人參與翻譯論壇研討,會後舉辦綜合座談。
本會理事長受邀參與翻譯論壇C場次(產業界的探析)會談,理事長於論壇中發言表示,教育部舉辦考試若能針對專業文件,較符合業界需求,並表示翻譯市場削價競爭,支付給譯者價錢低,讓譯者覺得像廉價勞工。翻譯業職業工會張理事長建議筆譯考試應朝審查方向,口譯考試則從聽力、即席表達能力方面去鑑識,並強調政府不應只重視舉辦考試,翻譯採購時一樣要重視品質。台師大譯研所陳子瑋教授表示國家教育研究院與台師大合作規劃產業調查,希望大家支持,並強調過去台師大的小型翻譯社,是同學在學時間自己組成的口筆譯小組,所方沒參與,而現在已經不做,台師大參與新的研究案為中立的第三方。群學出版社總編輯劉鈐佑表示,其缺乏社會科學專業翻譯人才,而任用譯者重視試譯而非考試證照。嘉和口筆譯公司葉泰民表示,對譯者任用,筆譯看試譯,口譯則相信師大、輔大的資格專業考試及優秀譯者推薦。
最後舉辦綜合座談,由產、官、學界代表進行結論發表。
研討會結論將做為制定台灣翻譯政策白皮書之參考,研討會詳細內容請詳附檔[(2011臺灣翻譯研討會(1)(2))]。
本研習會於7月15日舉辦,由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務處侯文賢科長主講,重點為:公平交易法基本認識、聯合行為之違法性認識、寬恕政策之實施及重要案例。
侯科長表示,公平法的中心精神在競爭,希望事業能在市場上以較有利之價格、數量、品質、服務或其他條件,爭取交易機會之行為,故防止限制競爭。限制競爭中之「聯合行為」限制了市場競爭、妨礙價格調整、服務提升及技術創新等功能,危害消費者權益甚鉅,惡性最重,故公平法對此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的規範方式。若同業公會藉章程或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決議或其他方法所為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亦為第二項之水平聯合。
對於聯合行為之合意方式舉證,目前公平會引進國外方法,稱「一致性行為」,例如:外在的行為的一致性(同時漲價)+意思聯絡的事實(查吃飯時間,當做意思聯絡事實);外在的行為是一致性(同時漲價)+其他間證據(雖查不到吃飯,但會查有什麼誘因、經濟利益等行為)。
不論公會或事業,只要有談到固定價格、圍標、生產限制、生產配額、分配顧客、分配交易區域的行為,都是當然違法的,不論任何理由、國內國外,各國政府都列為惡性卡特爾。
侯科長並以友達案為例,幾家面板業者雖在台灣開會,但遭控共同操作價格,被美國司法部門裁罰。美國、歐盟已將反托拉斯法當做打擊工具。
侯科長並舉出實際聯合行為案例:
1.律師公會發函請律師要收面談費遭處分(訂收費項目)。
2.麵粉公會管制一艘船進來的小麥數量及每家麵粉廠分配數量遭
處分。
3.中油就透過新聞媒體發佈漲價訊息遭處分。
4.台灣省餐盒食品公會聯合會開會決議調高學校團膳收費標準遭
處分。
5.台南區藥品學術交誼連心會共同決定藥品價格遭處分。
侯科長最後強調,81年公平法實施後,公會只能扮演服務角色,有關價格、收費項目、區域消費者怎麼分配,除非主管機關願意訂定,否則公會絕對不能訂定,即使吃飯聯絡感情時,也絕不能提及,有人提就是合意,第一次違法處分行政罰,第二次處分,現任理事長有刑責。
若會員對此有疑慮,請打電話至公平會服務中心,由服務人員解釋。
本次座談會於7月1日舉辦,活動內容依序為社會局江綺雯局長致詞表、台北地院檢察官林達講授「人民團體應該了解的法律知識」、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簡報及參訪、忠順社區導覽。
江局長致詞時表示,從上任以後,社會局要做平價住宅、給予中低收入戶福利、無限上網、身心障礙者功能鑑定、全市獨居老人普查等多項變革,工作非常忙碌,歡迎大家協助。
接著林檢察官簡介法律3大體系:
(1)民事庭:告財產、損害賠償、工程糾紛、離婚、撫養、親子權監護等,原告為主張的那一方,被告為相對的一方。
(2)刑事庭:被害人去警察局報案或至地檢署按鈴申告,檢察官開始啟動偵辦,檢察官變原告,被害人為證人身份,被告會請律師。
(3)行政法院:比如住家被報違建可向該院申訴
林檢察官並以案例方式研習相關法律,相關案例請詳附檔。
下午參訪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忠順社區導覽
台北市翻譯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榮任青商會總會北區副總會長兼北區會主席,2月27日 舉辦佈達典禮。
本會李常務理事代表本會上台致詞。
教育部依行政院2002年頒布計畫,於2007年起舉辦三屆考試,發出證書155張,通過考試共115人,該證書可證明持有者翻譯能力,通過考生部分資料登錄在內政部通譯人才資料庫中。
2010年起考試改由財團法人語言中心(LTTC)辦理。
教育部為瞭解考試成效,特撥款請國立編譯館與台師大翻譯所合作進行「翻譯能力評鑑」研究,成果做為教育部「中英文翻譯能力檢定考試」之依據,該研究計畫期末報告於99年12月15日定稿,報告寄送語言訓練中心、台灣翻譯學學會、台師大譯研所…等單位。
本期研究計畫筆譯部分研究重點為第三屆考生資料與成績,試題難易度…等,口譯部分除針對第三屆考生資料、考生背景與通過考試相關性…等,並對公、私部門進行訪談,以其瞭解對翻譯考試和翻譯產業現狀和未來的看法,報告中提及此次寄發73家翻譯社問卷(公會會員44家,非會員29家),回收數量17家,其中15家表示有提供口譯服務,有半數翻譯社口譯服務佔10%~35%。同步口譯中,英語佔所有語言63%,逐步口譯則是73%,隨行口譯佔68%,英語以外口譯服務語言以日、韓語為大宗,次為德、法語。專業領域以提供資訊科技的家數最多,其次是管理與財經類,再其次是人文藝術、法律與醫學,幾乎所有受訪者偏好有合作經驗的口譯員,其中13家贊成國立或中立機構辦理翻譯認證考試。
期末報告並指出任何翻譯相關認證或測驗不易獲得業界認同,因通過考試譯者價格高,且考試只考一般文件,不符業者需求。
本次座談會於99年12月21日舉辦,郝市長致詞表示,台北市要發展成台灣指標城市,未來4年不僅要跟國際城市競爭,而且要建立廉能有效率的政府,為所有業者服務,並積極招商,讓國際一流廠商進駐台北,也期盼透過政策把台灣、亞洲各地優秀年輕人吸引到台北。明年要在松山文化體育園區舉辦2011世界創意設計大展,讓台灣文化創意人才在此展露頭角。過去4年積極擴大內科南軟,未來4年不只擴大內科南軟,同時要發展士林北投科技園區,讓台北發展科技廊帶。台北要掌握黃金10年,讓國際廠商在台北設立營運總部、研發中心,也希望透過各位協助讓台北變成亞洲金融、經濟、科技、文化創意中心。
接著台北市商業會王令麟理事長表示,88年起向馬市長建議舉辦座談會,總共舉辦28場,1,080個提案。王理事長建議台北大力發展經濟同時要塑造成人文、科技、綠色的台北,帶動和諧住宅環境,提高市府作業流程,改善交通號誌及社會治安,修改不合時宜法令。
之後進行「台北市產業自治發展條例」專題報告,該條例明訂台北市中小企業,投資在創新、改善經營環境與相關之設備或技術達100萬以上,或投資案經審議認有創意、特色或發展潛力,就可提出申請,而無資本額限制。
會中舉辦台北市工商暨自由職業團體評鑑績優團體頒獎典禮,戴迪理事代表本會接受郝市長頒發獎狀。
最後舉行座談會,台北市金銀珠寶商業同業公會提案貫徹「業必歸會」,商業處表示該處於核准新公司行號設立登記時,會同函告知應於開業後1個月內加入台北市相關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社會局並表示對未依法加入相關商業同業公會之業者,建請相關公會依商業團體法規定,以書面通知限期入會(期限不得少於3個月),逾期不入會者,通報該局通知業者於3個月內入會,逾期再不入會者,處4,500元~1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