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監事會議於7月2日召開,會中通過多項提案,其重要決議事項有:
1.有關本會章程修正案,依社會局建議修改第65條:行政機關認
定,依其情事 足以影響本會聲譽,經本會查證屬實,得經理監
事會決議,以警告或停權方 式辦理,並公佈在公會網頁上。
2.本會章程第11條正案依社會局指示維持原條文。
3.本會網頁委外製作而不要請同業幫忙,以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提出需求,找3家網頁設計公司評估,選報價最低者,內容包括
基本資料、最新消息、跑 馬燈…等,兩邊開放個會員刊登廣
告,1邊5個,兩邊合計10個,經費每位理監事捐贈1,000元,合
計12,000元,製作費用在12,000元以下授權公會決定,無需等
到召開理監事討論,網頁製作費用若超過12,000元,差額部份
全通周先生也願意捐獻。
4.哈佛翻譯社等擷取其他同業名稱作為其關鍵字廣告,經共同提
出偽造文書及 違反商標法刑事告訴,獲不起訴處分,再議聲請
狀亦遭駁回,請立詳法律事 務所呂律師研究可否提出民事訴訟
求償,以減少大家之損失。
針對「臺灣翻譯產學關聯調查研究問卷」,陳子瑋副教授表示,今年度要請教各位整個翻譯產業發展政策,如果大家覺得現在學校訓練出來的譯者不好用,請大家指導學校應該如何訓練,調查研究編有經費,可以很正當撥給公會使用,接受訪談也有訪談費用,希望這是好的開始,讓業界發聲,將先進最寶貴經驗傳承給我們,行諸文字後提供國家教育研究院編譯發展中心,推行翻譯政策白皮書。
本次會議餐費由出席理監事捐贈,計9,600元,扣除實際支出9,100元後,餘款500元捐贈公會。
本次理監事會於3月11日召開,出席理監事討論熱烈後,做出下列決議:
1.不同意社會局建請修改本會章程第6條、第13條案。
2.沒加入公會的同業要催他們加入。
3.發函司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僅允許翻譯業者或持授權書才能 辦理翻譯公證,不超收「英文以外其他外文翻譯本」之規費。
4.今年度常年會費請於3月31日前繳納。
5.網頁設計、網頁維護及網站代管費用由公會自行支付及管理,
並感謝碧詠的好意。
6.網站代管費用為每年2,000元由公會支付,網頁客製化設計所須
花費15,000元,希望能由各會員捐獻。
7.同一地址設多家公司,可以入會,但都需要加入公會。
8.會員證書要寫有效期限。
本次會議另通過103年度工作計劃草案、103年度收支預算草
案、102年度工作報告、102年度收支決算、會員大會籌備等案。
本次會議於9月22日召開,由徐理事長主持。
會中報告相關工作並討論多項提案,通過提案如下:
1.審查通過聯合翻譯有限公司、八方國際翻譯有限公司、米耶管
理有限公司入案。
2.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能修改「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相關條
文,針對「中翻英譯服務共同供應契約」採「複價決標」,以
利台灣銀行採購部能繼續採此良策。
3.請理事長詢問哈佛翻譯社等涉及偽造文書罪一案是否能早結
案,若起訴將公布在網頁上,才能降低業界對同業之傷害與對
台灣翻譯產業之傷害。
4.請楊常務理事寫陳情書送交立委陳根德國會辦公室,請Yahoo公
司台灣負責人或台灣Yahoo高層以及政府相關單位開協調會,退
還今後來自惡性點擊之費用;讓同業們敢再度上去。
針對戴迪監事提案,理監事會決議:
1.對多數會員有利僅對少數會員有害的事情,無須經由會員大會
表決。
2.日後開會日期再多加綜合理監事的時間。
此次理監事會特邀川村先生報告網頁設計進度,川村先生表示,新網頁擬加入搜尋功能,輸入所需語言種類的(英文、法文…)關鍵字,可馬上將提供該語種的會員列出來,此獲出席理監事同意通過。
本次理監事會餐費由出席理監事捐贈,合計7,000元,扣除實際支付6,600元,餘款400元全數捐贈公會。
本次會議於5月24日召開,由理徐事長主持。
會中報告相關工作並討論多項提案,通過提案如下:
1.張喜會理事辭職案
2.公會網頁由碧詠免費協助改版,並在網頁上註明「網站協助:
碧詠國際翻譯 社」。
3.發函財政部,請其將翻譯業「同業利潤標準」依會計師建議更
正。
4.發文給西班牙辦事處,建議改善文件認證事宜。
5.請會員將惡劣譯者提報公會,由公會通知各會員列入黑名單。
6.公會發函行政院院長,建請政府機關訂定合理翻譯費率。
另全通翻譯社所提:對會員分等級收會費、標售長期閒置會員編號、不強迫同業入會等案,均未獲通過。
本次理監事會餐費由出席理監事捐贈,合計11,000元,扣除實際支付8,300元,餘款2,700元全數捐贈公會。
本次理監事會於3月6日召開,首先報告「會員網路關鍵字遭惡意點擊」一事,該案於1月14日發函請曾遭惡意點擊受害的會員,參與本會在立法院召開之協調會,楊常務監事於市商會大會提案「對『關鍵字廣告行銷』以程式行惡意點擊者,立法制定罰則」,經市商會法規委員會討論後,將提案函轉行政院,行政院又函轉公平會,公平會函覆市商會,建議:若廣告主與網路廣告業者有爭議,屬雙方民事契約問題,請逕向網路廣告業者提出申訴,不接受處理結果或業者不處理,可循民事訴訟程序解決。市商會聯絡人表示,因立法涉及層面廣泛,目前只能將該文函轉並存查。另本會網站代管服務,原委由匯智資訊(股)公司提供,101年間格為2,870元,經洽頂控科技費用降為2,300元,102年費用1,500元,惟頂控科技表示目前幫公會找的主機,1年年費4,000元,故優惠服務僅限於至103年截止;103年起將恢復原價4,000元,建議本會另尋較優惠的虛擬主機。
接著討論提案,為了避免公司被扣繳鉅額健保補充保費,台北翻譯業職業工會建議爾後給付譯者費用時,儘可能以「9A」及「9B」名目支付,因其不列入健保補充保費扣繳範圍。依財政部86.02.26.台財稅字第861880788號函:「個人因翻譯書籍文件而取得之翻譯費,及因修改、增刪、調整文稿之文字計給之酬費,如改稿費、審查費、審訂費等,除屬基於僱用關係取得者屬薪資所得外,為稿費性質,可適用所得稅法第4 條23 款規定,定額免納所得稅」,各會員可以「兼職譯者因與公司無『僱用關係』」為由,向所屬管轄稅務單位據理力爭,以節省公司鉅額補充保費。另張理事長表示,近期將邀蔡正元立委召開公聽會明訂此規定,屆時歡迎各會員參加。
出席理監事討論熱烈,並做出以下決議:
1.新入會會員申請入會,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若期限內未繳 費視同未入會,並函報社會局依法處理。
2.已入會會員,若造成同業競爭不公平、涉訟、傷害會員利益,章程可明 定由理監事決議停權。
3.公會章程訂定處罰條款,已入會會員若不繳費,處以罰款,並請法院會 判其繳會費。
本次會議另通過101年度工作報告、101年度收支決算、新會員入會等案。
會議紀錄於3月18日 函報社會局,社會局覆函說明如下:
1.新入會會員申請入會,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即是會員,若期限內未繳費,應依商業團體法第64條規定處理。
2.依法務部解釋函,不依章程規定標準繳納會費者,得予以停權處分,如 「涉訟」予以停權,於法無據。
3.「罰金」為刑法所定之刑罰,於章程內增定罰錢條款,於法不符。
本次理監事會於101年12月27日召開,會中通過新會員入會案(宇仁翻譯社、五姊妹翻譯社、美加翻譯有限公司、銳譯翻譯社)、102年度工作計劃草案、102年度收支預算草案等議案。
提案討論中,戴廸理事對「敬邀未入會同業入會」案特別強調,若不依法入會,彼此永遠不認識,永遠不會和諧。好的同業歡迎入會,參加公會活動、開大會、選舉理監事才叫和諧。本案獲出席理監事一致通過,擬將未入會名單函報社會局。
楊常務監事針對控告五姊妹翻譯社一案事表示,「違反商標法」罪小,「涉嫌偽造文書」又不一定成立,一定要讓法官知道他們惡意點擊對業界傷害很大才有意義,偽造文書與惡意點擊將分別提告,後者由刑事局調查。此案決議先於近期向立委陳情,請求在立法院召開協調,除邀雅虎公司代理商外,並擬邀公平會、市商會及行政院消保官等相關單位人員出席。
本次理監事會於6月22日召開,由理事長徐立信主持。
會中針對會務、財務及會務提出重點工作報告,並決議:(1)勸告、警告長期未繳費會員繳費(2)今後標案只要公告日至截止日在一週之內,就行文請採購單位解釋原因(3)7月28日舉辦『烘爐地 』登山健行之旅(4)請會員在7/14、7/21參加公益講座活動。
至於某同業冒用與惡性點擊會員網路關鍵字一案,經熱烈討論後,決議:
(1)冒用網頁關鍵字廣告:
雖該同業經公平會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並停止「冒用網頁關
鍵字廣告」之行為,但受害會員可依所持有證據資料,繼續向
該同業提出偽造私文書之刑事報案與賠償要求。
若會員公司行號名稱,經註冊商標專用權而遭該同業冒用者
,控告其違反 商標法。
(2)惡性點擊yahoo關鍵字廣告:
若雅虎奇摩公司退費比例不符實際被惡意點擊的收費,受害會
員對雅虎奇 摩公司提出詐欺之刑事告訴。
(3)惡性點擊Google關鍵字廣告:
於Google刊登關鍵字廣告遭「惡意點擊」之受害會員,對上述
公司與「冒用關鍵字廣告」之行為一併提告,以引起有關當局
注意。
本次理監事會餐費由出席理監事共同捐贈,合計捐贈9,000元,扣除實際支出5,400元,餘款3,600元全數捐贈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