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WTO會員中發展程度較為落後的低度開發國家(LDC) 融入全
球貿易市場,藉以提昇生活水準,2010年WTO第八屆 部長會議通過
LDC服務業優惠待遇的豁免決議,WTO會員得以不受服務貿易總協
定(GATS)最惠國待遇(MFN)規定之限制,提供LDC更為優惠的服務市
場開放條件。(註:MFN係指會員如果提供更為優惠的市場開放條件
給某一國家,必須同時開放給其他WTO會員)
二、LDC於2014年7月共同提出一份服務業優惠待遇的需求清單,以利其
他WTO會員根據該需求清單內容,研擬對LDC進一步開放的服務業
自由化項目。WTO並在今(2015)年2月5日召開高層官員會議,瞭解會
員配合該清單研擬開放內容進展,以及由各國交換意見與說明準備情
形。
三、為協助LDC儘速融入全球服務業市場,以及善盡WTO會員之義務,
我國將配合前述高階官員會議決議,在不會對國內相關產業造成任
何影響的前提下,針對LDC的需求,考量開放「翻譯服務」履約服
務提供者來台提供服務,並配合進展將開放項目通知WTO秘書處。
為促進國內外中國古典文學與世界華語文學翻譯並獎勵優秀譯者,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特舉辦「臺大文學翻譯獎」。第五屆臺大文學翻譯獎自即日起受理收件,凡國內外對文學翻譯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參賽者應翻譯主辦單位指定題目,作品電子檔於2015年6月30日前寄送到主辦單位信箱,紙本於2015年7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臺大外文系辦公室。
報名分「大專院校組」與「社會人士組」,分別評審給獎。各組獎項包含:首獎一名,獎金五萬元;貳獎一名,獎金三萬元;參獎一名,獎金一萬元;佳作若干名,各頒與獎金五千元。獲獎者並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乙張,得獎作品於網路公布刊登,並集結出版。獲獎者除由主辦單位頒發最高五萬元獎金及獎狀乙張外,得獎作品將於網路公布刊登,並集結出版。
詳見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網站:
本次大會謹訂於4月29日(星期三) 下午6時30分(6時整開始報到),假台北馥敦飯店南京館珍珠廳召開(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5段32號3樓,電話:2763-5656),開會通知已於3月23日寄發,請各會員代表填妥報名表、提案單,於4月17日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或傳真至公會(傳真:2388-8307),若無法親自出席者,務請填妥委託書,交由其他會員代表代為出席。
會員如需改派新任會員代表,請於4月17日中午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傳送至本會提出聲明,逾期不聲明者視為原會員代表續派。
會後舉行餐會聯誼,並舉辦摸彩助興,歡迎各位理監事及會員同仁踴躍樂捐 (總價為千元以上之實用禮品,請以新品為主)。並請於4月20日以前快遞送至公會,以利編排。
非會員代表出席者須繳600元餐費,可參與摸彩,惟會員需為其準備一樣至少1,000元以上之摸彩品,參與大會的工作人員免繳餐費。
今年度會費請於大會前1週繳納,或於大會當日繳納。
1.第9屆第7次全體理監事聯席會議訂於3月11日(星期三)下午6時30
日召開。
2.若您有任何提案要於會中討論,請於3月9日中午前以電子郵件信
箱(taat@taat.org.tw)或傳真2388-8307至本會,俾便排入議程。
3.本次理、監事會議將敬邀2位會員代表列席指導,受邀之會員代表
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有意願列席指導者請與本會聯絡。
4.理監事會餐費均由理監事自行負擔,餘款捐贈公會。
商業團體法第12條、第64條業於民國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修正條文如下:
第12條 同一區域內,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登記證照之公 營或民營商業之公司、行號,均應於開業後一個月內, 加入該地區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其兼營二業以上商業 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至少應選擇一業加入該業 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 前項會員應指派代表出席商業同業公會,稱為會員代表。
第64條 商業團體對所屬會員,不依章程規定標準繳納會費者,
依下列程序處分之:
一、勸告:欠繳會費滿三個月者。 二、警告:欠繳會費滿六個月,經勸告而不履行者。 三、停權:欠繳會費滿九個月,經警告仍不履行者, 不得參加各種會議、當選 為理事、監事及 享受團體一切權益;已當選為理事、監事 者,應予解職。
為推展公會業務並增加公會收入,經第9屆第2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規劃廣告欄位供會員刊登,以增加會員曝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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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經台灣台北地檢察署偵查終結不起訴處份。
10月21日提出刑事再議聲請狀。
10月30日地檢署將聲請狀轉呈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12月24日遭該署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