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最新公告訊息-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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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翻譯公會 - 理監事會 | 2013-03-06 | 人氣:3090

             

       本次理監事會於3月6日召開,首先報告「會員網路關鍵字遭惡意點擊」一事,該案於1月14日發函請曾遭惡意點擊受害的會員,參與本會在立法院召開之協調會,楊常務監事於市商會大會提案「對『關鍵字廣告行銷』以程式行惡意點擊者,立法制定罰則」,經市商會法規委員會討論後,將提案函轉行政院,行政院又函轉公平會,公平會函覆市商會,建議:若廣告主與網路廣告業者有爭議,屬雙方民事契約問題,請逕向網路廣告業者提出申訴,不接受處理結果或業者不處理,可循民事訴訟程序解決。市商會聯絡人表示,因立法涉及層面廣泛,目前只能將該文函轉並存查。另本會網站代管服務,原委由匯智資訊(股)公司提供,101年間格為2,870元,經洽頂控科技費用降為2,300元,102年費用1,500元,惟頂控科技表示目前幫公會找的主機,1年年費4,000元,故優惠服務僅限於至103年截止;103年起將恢復原價4,000元,建議本會另尋較優惠的虛擬主機。

       

         接著討論提案,為了避免公司被扣繳鉅額健保補充保費,台北翻譯業職業工會建議爾後給付譯者費用時,儘可能以「9A」及「9B」名目支付,因其不列入健保補充保費扣繳範圍。依財政部86.02.26.台財稅字第861880788號函:「個人因翻譯書籍文件而取得之翻譯費,及因修改、增刪、調整文稿之文字計給之酬費,如改稿費、審查費、審訂費等,除屬基於僱用關係取得者屬薪資所得外,為稿費性質,可適用所得稅法第4 條23 款規定,定額免納所得稅」,各會員可以「兼職譯者因與公司無『僱用關係』」為由,向所屬管轄稅務單位據理力爭,以節省公司鉅額補充保費。另張理事長表示,近期將邀蔡正元立委召開公聽會明訂此規定,屆時歡迎各會員參加。
 

        出席理監事討論熱烈,並做出以下決議:
1.新入會會員申請入會,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若期限內未繳        費視同未入會,並函報社會局依法處理。
2.已入會會員,若造成同業競爭不公平、涉訟、傷害會員利
益,章程可明 定由理監事決議停權。

3.公會章程訂定處罰條款,已入會會員若不繳費,處以罰款,並請法院會 判其繳會費。

       

         本次會議另通過101年度工作報告、101年度收支決算、新會員入會等案。
        會議紀錄於3月18日 函報社會局,社會局覆函說明如下:

1.新入會會員申請入會,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即是會員,若期限內未繳費,應依商業團體法第64條規定處理。
2.依法務部解釋函,不依章程規定標準繳納會費者,得予以停權處分,如 「涉訟」予以停權,於法無據。
3.「罰金」為刑法所定之刑罰,於章程內增定罰錢條款,於法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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