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務局及各駐外館處自6月1日起採用「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取代文件證明專用驗證貼紙辦理文件證明業務,經本會會員反映有諸多缺點,本會致函該局並副知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國會研究室,該局於8月26日與本會召開座談會晤談。
文件驗證組薛組長表示,改新版證明書目的是希望成為海牙簽約公約會員國,可免除重覆領事驗證,節省申請人時間跟金錢,之前開過兩次研討會,邀集學者、公證人、各界律師及一些經常使用文書驗證單位討論,均認為宜採此簡政便民做法,原用貼紙經印表機加熱會溢膠,導致印表機卡紙,卡紙後印壞機率高,改無背膠用裝訂方式,目前文件多為A4尺寸且國外慣用,所以改成A4尺寸。改版文件證明書做了非常仔細防偽設計,同時開放查詢,網頁上有說明,要證機關可查證確實經局裡驗證過,提昇文書公信力,原則上釘在公證人蓋章那頁並蓋騎縫章,至於公證人先做騎縫就不需再做一次騎縫。
李大中先生提供別國外交部、駐台辦事處認證方式供其參考,並希望能縮小版面,用貼的方式;應靚澧小姐說文件證明書插到裏面,突出一塊,這塊會爛掉了;趙公證人亦建議紙章是否能縮小一點,旁邊釘兩個定書針,像越南辦事處一樣。
薛組長答覆,不能回到貼紙方式,也不可能改變紙張尺寸,但可改變裝訂方式,各國文件進出都經過該組,所以改組也搜集驗證書樣式,考量實際情況,曾瞭解公證人打洞方式是否可以做,但打洞機不便宜,所以放棄,回到蓋圓戳裝訂騎縫,今天討論完,決定局裡及 4個辦事處配合做,公證人做上面第1頁我們儘量加在最上面,做最後1頁我們儘量加在底頁,不要有插入情況,外交部釘在最上面,公證人文件蓋章在中間就做跨頁騎縫,如同一份有做原件,原件外交部就訂最後一頁。因每次改版都要做很大工程,要通知所有要證機關、駐外館處,駐外館處要通知當地認證機關,這次改版花了很多時間發公文給國內認證機關,通知說明,並附整套文件給他們(備註:沒通知本會),縮小版本有困難,先解決目前裝訂、騎縫方式問題,畢竟改版都會一段時間在做,等下批改版再考慮進去,如果現在裝釘騎縫有共識,可解決大部份問題,少數個案請大家包涵一下。
戴理事長要求往後外交部有任何文件、改版或作法上有想要修改,請通知公會參與。
外交部也已同意,往後會通知公會。
周韻蘋常務理事質疑翻譯社代辦文件,須繳驗申請人身分證明之正本或護照影本,造成困擾與送件之不便,薛組長說法律要求,如果不檢查這部分有責任,在公務機關服務,很多規定該做沒做,怠忽職守會被記過,為什麼櫃台會要求這麼多,必需從法源開始。預計下半年邀請公證人,討論申請人所應附身分證明文件,在適法性與便民性中做一個平衡點,現在沒辦法做決定答覆。
李大中先生說,送件時櫃台非常擁擠,發現有些當事人拿了一疊文件,申請表不太會填,號碼到了把所有東西攤在桌子上,小姐從頭開始問,耽誤時間,建議人多時請一位同仁下來開第3個窗口,遇到不會填表的民眾,拿一張紙說明第幾項與他有關,請他到後面整理好後,下一個幫他服務,不用再抽號碼牌,小姐可做下一位民眾的事。
薛組長說,櫃台如碰到複雜麻煩情況,請科長隨時調派人力下去支援,碰到東西又多又複雜又什麼都不會的人,先去填表。